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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指南

一、标准展位配置

标准展位(3m×3m),展台、展架由大会统一组装,标准展位配置包括:三面围板、楣板、一张咨询桌、

两把椅子、两盏60W射灯、一只220V(5A)单项电源插座。


二、参展企业需要提供资料

1、参展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参展商品的厂名、厂址、参展商品名称,型号、规格等,并提交相关检验合格证明。

3、销售商品的进口参展商要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关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发票、拍卖发票或者行政处罚

决定书进口商品合法来源凭证。经营国家规定实施检验检疫进出境商品目录内商品的,还应当具有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检验检疫证单。

对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商品,不得销售。

4、销售的商品应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5、进口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三、布展注意事项


1、布展具体时间为开展前1天08:30-22:00,超过上述规定时间将被视为加班,展馆将收取相关费用,

详见展馆服务价格书。

2、展览会的总体设计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制作。

3、参展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领取参展证方能进馆布展。在布展期间报到,请前往展馆现场报到;

在布展期之前报到,请到组委会办公地点报到。

4、各展位内部的布置,由参展单位自行设计布展或委托专业公司布展。

5、展位内不得使用铁钉,不得损坏展架及展具等公关设施,如需使用不干胶,请事先征得展场的同意。

6、展区内不准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充气压力容器,展台及展台附近禁止使用高温灯具。

7、展馆内禁止现场焊接操作和使用明火,不允许现场刨锯、刷油漆、涂料、刮大白,只允许操作完毕

进行大件拼装;未经许可,不可在展馆任何部位钉钉、钻孔、刷漆、张贴、涂色,不得损坏展馆内的一

设施设备。

8、各单位在展厅内不得设置仓库,需临时保存的物品请与运输代理或展场服务部协商,各展馆仓储

收费标准详见展具租赁及相关服务。

9、凡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单位须在布展前向大会提出申请,有关费用详见展具租赁及相关服务。

10、使用的配电材料和用电设备需安全可靠,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11、电气施工要求有电工证的专业电工进行施工,且注意用电安全。

12、申报用电容量要满足使用要求,严禁超负荷用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展商自行负责。

13、要妥善使用和保管展馆的电源插头,损坏或丢失将按价赔偿。

14、除指定地点外,展区内禁止吸烟。

15、参展人员要遵守大会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撤展。

16、展厅内设有展场服务部,调整展位设施或租用标准配置以外的物品,需到展场服务部填写申请单,

由展场服务部负责通知工程部门调整展位或将租用的物品送到指定的摊位上。


四、展位特装:


1、参展企业需要特装的,须在展会开幕前1个月将特装效果图及施工图报到组委会,经审核同意,

接到《特装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如有改动应立即向组委会申请。

2、布展时必须出示布展证。

3、大连世界博览广场场地限制:展品运输、安置、展品操作请考虑地面负重能力和限定高度。

(A 馆荷载1.5吨/㎡,B馆荷载2.9吨/㎡,C馆荷载2.9吨/㎡,除此之外的展馆任何部位的荷载均为0.5吨/㎡;

一层展馆A馆限高7m,B、C馆限高12m,二层展馆D、E馆限高7m);

4、其他限制:不得吊装          


五、保安措施


1、展览现场由大会保安人员负责安全。

2、参展和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卡(布展证或参展证),工作卡不得转让他人。

3、展览期间参展人员每天应按时到馆、离馆。

4、每天进馆离馆时应清点物品,如有问题应立即与现场工作人员或保安人员联系。


六、展品运输


展品通关、物流服务商

环发讯通(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大连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0号SOHO凯丹A2座 1606

空运货降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DLC)、北京首都国际机场(PEK)、北京大兴国际机场(PKX)

海运卸货港口:大连大窑湾港(DALIAN,CHINA)

受理联系人:王俊铭

电话:18641153566


七、其它规定


1、不得在展位内用餐,展馆将统一提供快餐和用餐区。

2、展馆内禁止使用明火。

3、租用展具,请到展馆服务处办理相应手续,展馆有专人负责配送。

4、不允许爬虫、鸟类或其它禽兽进入展馆,除非系批准的展品或其使用与展览、表演活动有关。


八、组委会 


大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委会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1004室

邮  编:116001

电  话:0411-82532833/82532846

传  真:0411-8264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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